银行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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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家杂志 省级期刊

  • 主管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 主办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 国际刊号:1671-1238
  • 国内刊号:14-1290/F
  • 出版地方:山西
  • 邮发代号:2-131
  • 创刊时间:1984
  • 发行周期:月刊
  • 业务类型:期刊征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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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家》资产负债监管衍变与展望

随着商业银行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变化,以及自身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资产负债管理逐渐成为商业银行开展内部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其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现代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从发展历史看,资产负债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总体上经历了从资产或负债的单方管理转变为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进程。在我国,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的监管也经历了从对资产、负债单一的集中管理,发展到如今对资产负债风险进行监管。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监管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对银行信贷收支主要实行“统存统贷”的计划管理体制,即由银行总行对各项贷款指标进行统一集中管理。1983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传统的“大一统”银行体制宣告终结,专业银行作为经营信贷资金的特殊企业,在中央银行宏观控制范围内可以灵活运用信贷资金。以此为发端,我国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的监管大致经历了以下阶段:

实贷实存阶段

198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银行信贷资金从1985年开始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管理办法(简称“实贷实存”),即由中国人民银行省分行在总行下达的借款额度内借给专业银行省分行,由其再分配给所属的行处,转入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存款户中支用。“实贷实存”办法的出台突破了传统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总体上适应了当时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对搞活经济、确保新型银行体制稳健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阶段

1994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决定从1994年开始对商业银行的资金使用实行比例管理,提出了包括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存贷比(各项贷款与各项存款之比不超过75%)、中长期贷款比例(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与一年期以上的存款之比不得超过120%)、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与流动性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5%)等9个指标。1996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通知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进行了修订,设计了16个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其中监控性指标10个,要求各商业银行必须达标,监测性指标6个,属于参考性指标,是对监控性指标的必要补充。由此,我国正式启动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的比例监管,为增强商业银行的自我约束、确保银行体系的稳健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持续成熟,1998年1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取消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限额控制,实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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